近年来,无锡市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,转变城市建设发展理念,加快城市转型、提升城市形象、改善人居环境,先后实施585项项目,完成88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任务。并于2021年6月通过省内竞争性选拔和国家竞争性评审,成为全国首批创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示范城市。
今年3月,无锡市委市政府提出了“在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中走在前列”中的总体目标要求。对此,无锡市于近日出台了《无锡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示范城市建设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,附《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资金管理办法》)、《无锡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绩效考核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考核办法》)。
根据国家创建海绵示范城市要求,结合无锡实际情况,《行动计划》提出了全面建成“内外兼修、独具特色、示范引领”的海绵城市的总体目标,明确和细化了分年度的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,要求在2021年年底前,形成一批在全国、全省有影响力的示范项目;2022年年底前,各区至少形成一个具有连片效应的海绵城市示范区;2023年至验收前,形成国内领先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。
同时,明确建筑小区、道路广场、公园绿地、水系治理、排水管网及场站、能力建设等六大类项目的建设任务,共计安排工程类项目366项。并提出打造蠡湖未来城、太湖湾科创带、宛山湖生态科技城、洗砚湖生态科技城、梁溪科技城、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、中瑞低碳生态城、新吴区美丽宜居示范区等8大片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先行窗口,建设成为具有连片性和典型性的海绵城市示范区域。
按照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要求,《资金管理办法》进一步明确了补助资金的使用要求、支持范围、补助方式,突出支持具有示范效应的重大项目,并切实做到“专款专用、使用规范”。结合无锡市实际情况,确定专项资金的四大类支持方向。按照系统化全域推进的要求,采取项目实施主体申报、海绵办受理审核、财政拨付的模式,确定了资金使用管理流程,强化了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绩效负责的绩效评估要求,确保资金使用绩效和规范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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